客户协议书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贵金属客户协议书
风险披露声明
本项简要声明并不披露关于贵金属(包括黄金及白银)(统称为“金银”)的所有风险及其它重要方面。鉴于有关风险,客户在开始进行此类交易之前,应该了解有关交易性质和客户所面临的风险程度,贵金属并不适于普罗大众。客户必须根据的投资经验、目的、财力和承受风险能力等相关情形仔细考虑这类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应该咨询法律及其它专业意见。
贵金属交易
1."杠杆"效应
贵金属交易带有很高的风险。相对于的贵金属价格而言,初始保证的金额可能比较小,这样交易就被杠杆化了。即使市场上出现比较小的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产生相对大的影响:这对客户许有利也有不利。客户可能会为了保持客户头寸而在存入本公司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上承受损失。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者水平提高了,客户有可能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客户的头寸而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清盘,客户将必须对由此造成的亏损负责。
2. 降低风险的指令或策略
下达某些旨在将损失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 (例如“止损”指令,或者“止限价”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没有执行。如果订单是止损限价单,没法保证订单以限价执行会一些使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或许与单纯做“长仓”或“短仓”存在有相同的风险。
其它贵金属交易的额外风险
3. 交易设施
大部分公开喊价和电子交易的设施是由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支持进行交易指令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他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制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以及/或会员公司设定有限度责任。这些有限度责任可能是各有不同的。
4. 电子交易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交易,可能不仅不同于公开喊价市场的交易,也不同于在其它电子系统的交易。如果客户通过某一电子系统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该带来相关的相关风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定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
5. 交易所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辖区,且仅在限定的情形下,公司可被允许开展场外交易。为客户进行交易的公司可能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在很多贵金属交易中直接交易对手。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或保证任何定单。所以平清现有的头寸,评估价值,确定公平价格评估风险可能很困难或不可能。鉴于这些原因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场外交易可能受到较少的监管或受管于不同的监管体系。客户在开始之前, 应该了解适用的规定和伴随风险。
6. 在其它司法辖区的交易
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使客户面临其它风险。在那些市场的规定下,投资者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甚至会减低对投资者保障。在开始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客户交易有关的规定。客户的当地监管机构, 将不能强迫执行所在其它司法辖区管理当局或市场的规定。客户应在前确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它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7. 贵金属交易的条件与条款
客户必须询问买卖贵金属的条件与条款及相应的义务。
8. 暂停或限制交易与定价的关系
市场状况(例如流动性)以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停市造成的任何贵金属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因为完成交易或平清、对冲头寸已经变得很困难或不可能。再者相关资产与贵金属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不复存在,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使“公平”难以判断。
9. 交易佣金与其它收费
客户在开始交易之前,应该了解清楚客户将支付的所有佣金、费用及其它收费。这些收费将会影响可能有盈利或增加客户的损失。
10. 存放的现金与财物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客户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公司资不抵债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规则在有些司法辖区,当清偿出现亏空时,地标明为客户所有的财物将与现金一起被按比例的加以分配。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仔细审阅。
本法律合约乃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下称“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下成立的,其后继人或转让人,与本文档的合同方共同订立(下称“客户”)。
关于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账户以便通过贵金属场外OTC市场从事投机及或购买、及或卖出现货贵金属(下总称““贵金属场外市场””),客户确认已了解下述有关杠杆”贵金属场外市场”交易的因素,以及提供给客户的风险披露声明。
1. “贵金属场外市场”交易仅适于专业机构或人士,其财力可以承受也许远超过保证金或存款金价值的损失。
2. “贵金属场外市场”的业务并不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所以不需公开喊价。尽管许多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提供报价和实际价格,这二者可能因为市场不流动性而有所差异。许多电子交易设施是由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支持进行交易下单、执行、匹配的。与所有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银行及/或金融机构设定的责任限度。这些度可能不尽一样。
3. 在”贵金属场外市场”市场上,公司不仅于进行交易所场外交易。为客户进行交易的公司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是客户的对手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平仓,评定价值,确定公平价值或评估风险暴露会很困难或不可能。鉴于这些原因这类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风险。场外交易受到较少的监管或受管于不同的监管体系。在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适用的规定和伴随风险。
4. 无人能保证客户的交易对手的信誉。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尽力只与有良好声誉的机构和清算所进行交易此外,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即交易流动性的降低造成贵金属交易停止, 从而妨碍平清不利的头寸, 由此可能带来相当的财政损失。
5. 客户确认购买或卖出贵金属包括进行交割,每次现货交易也进帐到的账户。
6.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保证金政策,以及执行交易的机构/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追加资金便维持其保证金账户,客户有义务满足这类保证金要求。否则将可能带来头寸的清盘及相应的损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还保留拒绝接受定单的权利或提供市场对冲。
7. 在某一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可能不仅不同于银行同业市场的交易,也不同于在其它电子系统的交易。如果客户在某一电子市场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与该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的定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
免责条款:
(i) 国际互联网故障
由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能控制信号能力,信号通过互联网的接收和路由,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联接的可靠性,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ii) 市场风险和网上交易
贵金属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其并非对每个人都适合。请参照客户合约书了解的详细介绍。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它并不降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iii) 密码保护
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者无法取用交易设施。同意对所有经电邮传送来的指示和对所有经由电邮、口头或书面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发出确实负责,即使是由第三者发出,这些指示已和客户密码和账户号码认证,根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判断相信是表面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并没有责任对这个表面权限作进一步查询,也没有责任因为依据些指示或所采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iv) 报价错误
当某些报价或成交价错误发生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为此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负责。这些错误包括但限于:交易员错误报价、非国际市场价之报价,或是任何报价错误(例如:硬件,软件或网络问题第三者所提供之错误数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需为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负责。 下单时需预留足够的时间执行订单和系统计算所需保证金的间。订单的执行价格或设定市场价格过于接近话,可能会触发其它订单(不论是那种订单类型)或发出保证金提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会对由于系统没有足够时间执行订单或进行运算所产生的保证金提示、账户结余或账户仓位负责。上文不得视作内容尽列,一旦发生报价执行错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保留任何更正或调整的权力,任何有关报价与成交错误之争执只能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完全自主决定解决。若因此带来任何损害或责任,客户同意予以赔偿使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受损害。
(v) 套戥
互联网、联机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向庄家进行买卖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容许客户在本公司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会被撤销。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保留权利对涉及上述交易的账户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准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保留扣起提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将不会损害或令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放弃拥有的任何权力或赔偿。
(vi) 价格、订单执行及平台操控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怀疑任何账户从事操控,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保留对账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账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保留对相关账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对于涉嫌从事操控的账户,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对下单进行核准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对于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完全自主决定。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酌情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此处所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所有均为明确保留的权利或赔偿。
(vii) 破产披露
客户跟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一旦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破产,客户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追回有关存入资金或在交易赚取的利益,可能不会得到优先偿还权。没有优先偿还权,客户就是无抵押债权人,会在偿付那些优先索偿后才跟其它债权人获得补偿。
8. 如果客户将交易授权或对其账户的管理交予第三者 (下称“介绍人”) ,不论是以自主权或非自主权的方式,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绝不对客户作出的选择负责或对此作出任何推荐。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对有关交易介绍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对因为交易介绍人的行为而对客户产生的损失负责;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对交易介绍人的运作方式作出任何隐含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如果客户授权客户介绍人管理其账户,客户自己承担风险。
9. 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它任何非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雇员处获得的信息或建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请参阅介绍人披露) 。如果介绍人或其它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任何关于贵金属的信息或建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决不对客户因使用上述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各第三者,包括出售交易系统、课程、研究或推荐的出售人可能或未受政府机构的监管。客户应完全遵守当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它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它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本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当地任何双关税项、关税及其它金额。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声明及保证已遵守当地法律及规定。倘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向专业顾问查询。
10. 所有客户必须意识到任何回报保证均非法。此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对任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其雇员及/或关联人作出的指称或保证负责除了有文字记录。
介绍人披露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或职员:
1. 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账户是由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可以访问客户的个人数据及其它有关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交易活动的数据。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账户是经介绍人引荐而来,则介绍人将有权进入客户的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但介绍人不得以客户的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从事交易,除非客户通过授权协议授权介绍人代表客户交易。
2. 客户理解并确认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对介绍人引荐客户给予报酬,此类报酬可能按照每笔交易或其它方式给予。这个给予介绍人的报酬可能需要扩大给客户的点差,即一个比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正容。
3. 因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因素很高,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这类交易。如果客户并无盈余资金可供损失,客户不应贵金属市场上交易。
4. 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统,课程、程序、研究或建议的第三者不受政府机构监管。
5. 如若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它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它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它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一定带来盈利,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6. 如果介绍人或其它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的信息或建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7. 客户确认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未就客户账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许诺。客户明白贵金属交易有很大风险,以及很多投资者在贵金属交易损失了交易的金钱。
8.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会在新客户开立账户时提供风险披露信息,客户必须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不得倚赖任何源出别处的相反意向信息。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已阅读及理解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风险声明。
9. 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它任何非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雇员外获得的信息或建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10.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支持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职员或代理人,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应验证、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客户协定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同意客户开持一个或多个账户,并可能通过或透过客户的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向客户提供有关买卖”贵金属场外市场”(如上文客户告鉴里所界定) 。
1. 条款与标题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一词包括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其分部,继承人和转让人。“客户”一词系指订立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协议书”一词包括所有客户在任何时候为维持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而订立的其它协议或给予的授权。本协议的段落标题系为查考便利而加入的。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2.约束效力
本协议(包括风险披露声明、客户告鉴、本客户议以及开户申请)将持续有效,并含盖客户任何时候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账户,不论任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它继承人、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变动。如果发生合并、兼并或其它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将适应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它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委托人、管理人、法定代表、继承人和转让人具人约束力。客户在此批准本协议日之前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发生的所有交易,并同意客户与此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3.协议接受
仅当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4.交易授权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以与客户部分或全部的买卖指令进行对盘及/或下达市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获授权按照客户的口头、书面或计算机指令向对手方如银行、机构或资深参与者为客户账户进行”贵金属场外市场” 买或卖。除非客户以书面形式作出反对,否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获授权跟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认为适合之对手方如银行、金融机构或资深参与者执行所有订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所有从客户收到的口头或书面上的通信或指示,包括客户的高级职员、合伙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人),只要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没有收到客户通知授权人并没有获得授权。客户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依据和执行似是从授权人所得来的任何指示、授权或信息。所得来的方法包括通过电子方式传送或获得客户批准的传真文件。因此客户同意(i)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获授权执行指示,并且不需咨询有关指示的有效性而把指示当作是授权人发出的书面指令;(ii)在任何情况下,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需核实指示的有效性或任何个别情况的签名;(iii)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秉诚行事和没有疏忽的情况下,客户将承担所有由任何代表人、雇员、或代理人发出未经批准指示的风险,客户将为任何损失、费用、酬金、损毁、经费、索赔、诉讼或要求负责,并保证不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以及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会因上述情况引致损失,包括任何有关常价差为高的涨价。此外,客户有权获准确地告知此报酬的详细内或产生自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实际行动、延迟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由客户提供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任何指示或资料,包括由客户的员工、代理人或代表发出的不当、未经授权或欺诈指示,即使指示是没有获得客户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订定限制客户每次下单的总数。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限制客户获得或持有的头寸的金额及/或总数。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努力按照客户计算机或录音电话的指示执行其选择接受的定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接受任何定单或保证市场对冲。但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不负责任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定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不准确带来的损失或损害。
5.政府、对手机构及银行间系统规条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对手机构或其它银行间市场(及其清算组织,如适用)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并执行所有适用的香港法律。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机构通过的任何条规,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产生约束力,影响或冲突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条规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承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监管要求。
6.交叉交易的同意
客户在此承认并同意下述情况有可能出现,即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相关的某一营业人员、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雇员、银行或银行雇员、交易商及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本身可能是客户账户所进行的交易的对手经纪人或委托人。客户在此同意进行上述交易,仅有的限制是有关执行买卖定单的银行、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可能的条例或规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任何可能的限制与条件。
7.账户清偿与欠款偿付
如发生下列情形:
i. 客户死亡或司法宣定无能力;
ii. 客户申请破产,或选派托管人,或客户自动地或被动地进行任何破产或类似的诉讼;
iii. 扣押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持的任何账户;
iv. 保证金不足,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确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某个或多个账户的担保品不足以担保该账户,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
v. 客户未能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任何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信息;或
vi. 任何其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全权酌情决定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1) 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代为客户保存或控制的资金或财产来抵偿客户直接或因提供担保而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负有的债务;(2) 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贵金属头寸;及(3)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定单,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采取任何上述行动可能并不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通知客户、客户的个人代表、继承人、委托人或转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在清平客户的多头或空头头寸,以便建立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的差价或同价对敲。根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判断及酌情权,在此所述的买卖行为可以通过任何银行间或其它经常进行业务的交易市场进行,或公开拍卖私下出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而不受赎回权的限制。一经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账户的欠款负责,且当其账户被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偿还债务、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当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如果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因为客户的账户支付了除托收欠款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为免生疑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完全自主决定合并客户名下的户口,把盈余抵销账户之间的借方差额。
8.风险承担
客户承担投资于杠杆或杠杆的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于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 “贵金属场外市场” 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贵金属场外市场”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它方面承担 “贵金属场外市场” 交易的风险,客户同意不就因遵循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 责任。客户认识到保证”贵金属场外市场”易的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的。客户承认其未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它客户与之打交道以进行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交易的实体之外获得这类保证,并且未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9.贵金属价格变动风险
如果客户指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签订某项货币交易:
(a) 任何由于价格变动带来的盈利或损失将完全由客户承担;
(b) 所有最初或后继保证金存款将以港元计算,金额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独立行使酌情权确定;
(c)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被授权按在当时贵金属市场通行价格基础之上由其独立行使酌情权确定的价格将客户账户的资金换出或换入贵金属用作追加保证金。
10.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责任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不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电力短路或任何其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仅对直接因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过失、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它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不负责。
11.报表与确认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账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平台或其它方式送达报告一日之内立即作出反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保证金催促将是终结性并有约束力的,除非立即以书面形式作出反对。作为邮寄交易确认的代替,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上登入以便随时查阅其账户。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网页上最新提供的办事处地址,地址或会不时有所变更,请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介绍人在客户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将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请参考“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账单”。
12.通讯联络
报告、报表,通知及其它通讯可能送达至客户的电子邮件、申请表上的地址或客户不时以书面方式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指定的其它地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讯联络,不论是邮寄、电报或其它方式,一旦投入有关邮政机构,或经发送机构收受,即被认定已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传出,且被认定已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13.费用
客户将支付因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介绍人费用、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它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账户费,指令取消费,转帐费和其它费用),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银行、合约市场或其它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当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计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发生时,或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完全自主决定下由客户支付。客户在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从其账户中扣留上述费用。客户同意在其指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其账户的未平仓头寸、资金,及/或财产转向其它机构时支付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确定的转帐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确认所有向客户报出的价格不包括溢价与折价。视乎交易的贵金属合约向客户收取溢金或给与折扣,包括买入或卖出,溢金或折扣会定期调整,建议客户阅览网上的修订。客户同意就政府对所有交易或交易活动产生的利益所征收的税项和费用作出个人负责。客户亦同意到期时直接从客户的户口扣起或扣除这些税项或费用。
14.保证金存款和提款安排
客户须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并维持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不时订定的保证金金额。这一保证金金额既可能比对手机构要求高也可能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在任何时候改变保证金要求。客户同意当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作出要求立即电汇入追补资金,并迅速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所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要求,而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在完全理解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存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使用刚存入的保证金作为新头寸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为追加保证金,客户同意承担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而面临强制平仓之损失,其损失可以超过客户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证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清算客户的账户,即使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了该权利。任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需通知而提高上述保证金要求。
客户有权随时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取指定的可用现金结余,客户同意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提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收到所提取的金额。客户同意不追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自身提款要求所引起的责任。客户确认一旦下达提款要求,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实时从客户账户结余扣除该款额。
15.联名账户
如超过一个自然人作为客户执行本协议,这些自然人同意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协议的责任。开立联名账户, 每一账户持有人必须在身份证明档副本上签署,该签名样本会用作核对之用。另外, 提款、更改数据或结束账户必须填写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表格, 并由各账户持有人签署及交回有关表格。表格可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网页 www.starlinggold.com下载。联名账户由超过一位账户持有人持有(下称“联名账户持有人”):
a) 在本协议下的责任及义务将被视为共同和个别全责承担,而任何有关客户之称谓,将应用于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
b) 确认有权独立就本协议处理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交易并收取所有有关账户的信函和档﹔
c) 有权代表账户收取或提取钱款或存入款项;
d) 执行有关账户的协议及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全权进行交易。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账户各方将账户的事宜采取联合行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就有关账户所有未偿债务拥有对各联名账户持有人个人或共同账户的权益的追索及控制权。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账户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账户中扣除。每一共同账户所有人假定拥有平等份额。
16.豁免或更改
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不可被豁免或更改,除非豁免或更改是以书面的形式且由客户和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授权的主管共同签字。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它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权利的放弃或更改。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
17.终止
本协议将始于有效直至终止,而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现货贵金属头寸,不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负有任何债务,且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办事处实际收到书面终止通知,或任何时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向客户传递书面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那日收市时开始生效,条件是如此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定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
18.赔偿
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地履行其承诺或因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而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带来了任何债务、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其有关机构、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及转让人予以赔偿并使之不受损害。客户同时同意立即支付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文时带来的损害、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假如损失来自(a)客户的行为:客户或授权人的行动或他们的遗漏;(b)伪造签名:所有账户或本协议有关文件上的伪造签名或未获授权的签名;(c)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或系统中断或系统脱供(不论是客户或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设备)(d)延迟:在实施任何指示时发生之延迟、故障或错误;和(e)资料:从客户收到的不正确或不全的指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或赔偿损失。
19.交易推荐
客户承认(1) 任何有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它任何公司内部人员向客户提供的市场推荐和信息并不构成一项购买或出售 “贵金属场外市场”合同的要约或招徕购买或出售 “贵金属场外市场” 头寸;(2) 此类签荐和信息,尽管基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认为可靠的数据来源,有可能完全基于某一经纪人的意见,故这类信息可能并不完备或未经确认;(3)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保证,其不对此负责。客户承认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及/或其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有可能持有某些贵金属头寸或有意买卖某贵金属,这类交易也将获得市场推荐,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上述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的市场头寸可能与客户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获得的推荐并不一致。客户承认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未就合约的税务影响或待遇作出任何保证。
20.客户声明与保证
客户声明并保证:
i. 客户头脑健全、到达法定年龄,具有法律能力;
ii. 仅客户与及或其联名账户持有人享有对客户账户的利益;
iii. 客户在此保证不论此后任何相反的裁决,除了(i) 所述,客户有足够能力进行 “贵金属场外市场” 交易;
iv. 客户目前不受雇于任何交易所、任何交易所持有绝大部分资本的公司、任何交易所的成员及或任何在交易所注册的公司、任何银行、信托机构或保险公司,一旦客户接受上述雇用,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营业总部;
v. 所有此书册信息部份提供的信息均至本日期止真实、正确和完备,客户将迅速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任何讯息变化。
vi. 客户应完全遵守当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它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他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本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当地任何双关税项、关税及其它金额。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声明保证已遵守当地法律及规定。倘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向专业顾问查询。
21.财务讯息
披露客户声明并保证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披露的财务讯息准确地表达了客户目前的财务情况。客户进一步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净值时,资产与负债已被仔细计算,并将负债从资产中扣减来确定客户在财务讯息中提供的净值。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资产价值时,客户包括了现金及或现金等值品,和可流通证券,自有房产(不包括主要住宅),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及其它有价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负债时,客户包括了应付银行的本票(担保或非现担保),应付亲属的本票,应付房产抵押贷款,(不包括基本住所)及其它债券。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流动资产时,客户仅包括能迅速(一天时间以内)变现的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已非常仔细地考虑了客户资产中可为风险资本的部分。客户保证及声明风险资本是指如此金额的资金,即客户愿意将其投入风险之中,且即使损失也不会对客户的生活方式带来任何改变。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以致降低客户的净值、流动资产及/或风险资本,客户同意立即告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22.不保证盈利或限制损失
客户保证及声明其未有与客户的介绍人或任何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雇员或代理人就其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议,包括任何保证其账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议,客户同意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任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账户的声明有异于客户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获得的表述,客户同意以书面形式提请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注意。客户理解其必须在执行每项交易之前给予授权,除非客户通过签订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交易授权(LPOA)将权限授予另一人士;且任何有争议的交易必须根据被交易协议书的通知要求提请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注意。如果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任何争议造成的损害或债务,客户同意赔偿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以使其不受损害。本条款下的通知需要送往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办事处。
23.信贷报告
客户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代理人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并为此联系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为与证实客户资料有关的合适的(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机构。客户进一步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调查其目前和过去的投资活动,并为此联系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认为合适的期货交易商,交易所,经纪人/交易商,银行,及法务信息中心。如果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作出请求,客户可被允许复印上述记录,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
24.录音
客户同意并承认不论是否使用自动的警告提示,所有客户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的涉及客户账户的交流可能被以电子方式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誊本作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定期根据其确立的营业程序削除这类录音。
25.司法管辖区及司法管辖地的同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争执或索偿、违约终止或合同无效等均应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在发生仲裁那日开始按目前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指定仲裁员的机构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只用一名仲裁员,指定地点是位于香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开始仲裁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程序以英语进行。
26.协议修改
客户理解、确认并同意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会把这些修改或变更在本公司网站www.starlinggold.com 公布来通知客户。客户应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此约束。
27. 清算日与延展
所有贵金属头寸会在交易日以美元显示在客户的账户,并在48小时内清算,并以港元作为交收货币。持仓头寸会在额外48小时后自动过仓,除非(i) 客户给予令人满意的指示交割,这要按照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惯例、通常收费和重新交付费用; (ii)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接受了客户的下单并可全权酌情决定对冲贵金属头寸。客户应在贵金属清算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正午之前指示是否交割或对冲。如无客户的及时指示,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被授权全权酌情决定是否延展所有或任何客户的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账户的货币头寸,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的账户将被在贵金属头寸延展之时收取利息。
28.抵押协定
客户的所有资金、货币及其它财产,如其被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在任何时候为客户(个人、与他人共有、或作为任何他人的担保人)持有,或在任何时候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为任何目的(包括妥善保管)掌管或控制,此类财物将被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担保物,并可因客户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义务受制于普通留置权及对冲权,不论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账户数目的多少。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不通知客户而行使酌情权在任何时候或不时地将客户的所有资金、货币或其它财产投入或转向客户的任何账户。客户在此亦授权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客户作为保证金或担保物的任何证券或其它财物,以单独或者与其它客户的财产一起的形式,抵押、再抵押、投资或出借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自身或其他方。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无需向客户交回等同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交予其它客户的财产。本授权适用于所有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为客户开持的账户,并在客户全额付清所有账户(欠款)之前、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从办事处发出撤销通知之前,始终完全有效。
29.权利转让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在未经客户之事先同意或批准,将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之权利或义务授予任何人。
30.高风险投资
除这项协议所载标准披露外,客户应注意以保证金为基础的”贵金属场外市场” 贵金属交易是金融市场上最具风险的投资方式之一,且仅适合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和机构。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允许客户以很高的杠杆比率(可高达客户账户资产的100倍,杠杆比率可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不时修改或者按照其它适用的规例)进行贵金属交易。鉴于存在损失全部投资的可能性,在贵金属交易市场进行投机的资金必须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客户个人或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太大影响。如果过去客户只曾投资于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客户可能需要在正式买卖之前学习贵金属交易。客户需要认识到假如在交易贵金属时市场走势并不如客户所预料时,客户有可能损失所有存放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作为初始保证金的资金。如果客户希望继续客户的投资,客户必须确认客户的资金是纯风险资本金,这些资金的损失并不会危害到客户的生活方式或损害客户的未来退休计划。此外,客户完全明白贵金属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客户在投资时承受的损失不会影响到第三者。
31.电子邮件确认
若客户的电邮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关更改。
32.地址确认
若客户的通讯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有关更改。
33.资金转让授权
客户在此同意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在任何时候,根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的判断,将客户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持有的账户派入及转出该客户的另一个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或其它批准的金融机构或其关联人处开立的账户。
34.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账单
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账户信息与交易确认可经由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平台提供 – 客户将通过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平台登入账户查阅其账户信息。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将公布客户的所有账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每月及年度的账户活动报告,以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的报告往客户每一笔交易完成不超过24小时以内,更新的账户信息即可获得,在客户的网上账户公布其账户信息将被视作递交了交易确认和对账单。任何时候,账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所有头寸和未完成下单指令,客户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终止本项同意。
35.私隐政策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的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贵金属户口,提供融资和金融顾问服务。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出一个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例批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数据予任何个别人仕。当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或维持一个交易账户时,所提供的个人数据,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以及其它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数据包括︰
a. 有关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账户申请表格以及其它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数据,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资产以及收入数据等。
b. 有关客户和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数据。
c. 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d. 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文件, 护照或驾驶执照。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只会把客户所提供的数据,有限地让和客户接触雇员查阅,以便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介绍。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也只授权与新账户申请时和信誉检察人员,才可以透过电子系统查阅相关信息。这些程序上的要求,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非公开性资料受到公开,保护客户的私隐。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也不会把客户的姓名和个人资料,销售或租借与任何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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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s 是在客户硬盘上的一个追踪设备,能追踪及储存客户使用网上服务的有关数据。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可能会在客户的计算机设定及存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cookies,以协助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了解哪些广告和推销吸引客户浏览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网站。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及其分支部门可能会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使用cookies 来追踪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网站的浏览,收集得来和共享的资料是不具姓名及无法被个别辨识的。
安全技术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采用Secure Socket Layer (SSL)编成密码技术来保护客户所提供的数据。这种技术能保障客户的数据于传送往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途中免受他人拦截及盗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致力确保网站是安全及符合业界标准,并且使用其它数据保障工具,例如:防火墙、认证系统(密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和操控机制来控制未获授权的系统进入和存取数据。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一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可能需要和第三者服务提供者以及一些不隶属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推广公司共享上述的个人资料,这些包括以合约形式代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司,例如作成、邮寄月结单的公司,维护及开发数据处理的软件公司等。这些代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公司必须把个人数据保密。另外,因应法律的要求允许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向监管机构披露个人资料。例如:如有必要遵从法庭的传令或其它官方要求,或为保障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权益和财产,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需要和监管机构或法律执行机构合作可以披露个人数据。
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网页会公布私隐政策的内容。向不隶属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第三者披露非公开的个人资料前会先通知客户有关私 隐政策。会给予客户足够时间退出参与数据披露。公布新类别的个人数据前、新类别的非个人数据前、向新的第三者(不隶属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披露数据前,向客户提供修订的私隐政策和新的退出参与通知。所有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雇员执行政策时会受到合理的监管确保遵守法则。
36.仲裁协议
任何客户与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之间有关客户的争端,将根据客户协议第25条的仲裁方式解决。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依法执行。通过同意本仲裁协议,客户(1)放弃了在法院起诉的权利;(2)同意在任何根据本协议由客户或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提交仲裁的指控与反指控中受到仲裁的约束。
客户不选择受本仲裁协议条款约束并不妨碍客户在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开立账户。
37.管辖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本协定及协定方的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受德裕金号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主要办事处所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管辖,并据此解释与执行。据此并没有和法律抵触而干预或妨碍条文之应用。本协议连同开户申请书和有关附件构成本协议主题整体和全部内容,只限杠杆式现货贵金属交易。本协议将取代以前所有经双方签署或承诺的与本协议主题,杠杆式现货贵金属交易相关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本人承认完全了解本”贵金属场外市场”交易风险披露所叙述的内容。
当签署以下档即表示客户承认已经阅读“交易商”客户协议书及风险说明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均需签署) 。
中文译本仅供参考, 文义如与英文版本产生歧异, 概以英文本为准。